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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出请求:酒后驾车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

最新imtoken官网下载 2023-05-16 07:56:27

上周五,东莞市牛山法院,在厚街工作的陕西男子奚某良因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被起诉。检察院建议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有期徒刑1至3个月。 ,并罚款。苏诗里摄

上周五六种醉驾轻微不予定罪,东莞市牛山法院,在厚街工作的陕西男子奚某良因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被起诉。检察院建议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有期徒刑1至3个月。 ,并罚款。苏诗里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马锡生)上周五,东莞首起酒驾案开庭。驾驶无牌无牌摩托车的奚某良在路上喝了一瓶啤酒后不久就被发现醉驾。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奚某良的行为是酒驾的必然结果,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的言论,为奚某良是否会被判刑增加了悬念。以刑事拘留和罚款。

据了解,奚某良不是东莞发现的第一个酒驾,但他是东莞第一个受审的酒驾。他配合检察官的调查,在法庭上认罪。检方认为,无论酒驾情节是否严重,是否造成后果,只要有危险驾驶行为,都会受到处罚。鉴于奚某良无照驾驶牌照汽车、在人流量大的地区酒驾,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至3个月,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只要酒后驾车,无论情节或后果如何,都构成犯罪。然而,5月10日,最高法副院长张军据新华社报道,张军在重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刑法修正案(八))一经实施,法院应慎重审慎六种醉驾轻微不予定罪,专门追究酒驾责任。不能只从上下文理解,只要达到酒驾标准,就永远构成刑事犯罪。

张军的言论被很多人认为是在为酒驾“留空”,但也有法学家认为,这是对法官量刑时的善意提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景平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审判实践中,确实可能存在酒驾情节明显较轻、不应定罪的案件。黄景平还表示,《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属于总则,而新增的危险驾驶罪属于分则,所有分则的适用必须受到以下方面的限制。一般规定。

酒驾审判长奚某良庭后对记者表示,市第二人民法院已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酒驾的最新请求,即酒驾符合本条规定。刑法总则第 13 条。情节明显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毕玲还表示,在奚某良案中,情节较轻,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具体司法解释之前,市第二人民法院仍需就是否定罪和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协商。怎么判刑。意见。